南京律师谢保平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大概10年前,有人借我20万元用于工程周转,他没有按期归还,我向法院诉讼,赢了。但当时他没有钱,向他要没要到,后来人也联系不上,我也就一直没管这件事了。
最近听说他有钱了,在外地买了房还买了车,我现在问他要钱还可以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由于你没有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你的债权不再受法律的强制性保护。如果他自愿履行是可以的,如果他不自愿履行,法院不会强制他履行,也就说法院不会像对付现在一些“老赖”一样,对他采取列入失信人、拘留等强制措施。
有句话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非常遗憾你当时放弃了这个权利。
谢保平律师:南京离婚遗产继承律师、金融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百度搜索谢保平律师的微信或电话,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