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业主起诉高额违约金,律师介入后主动撤诉
【案 号】(2017)粤0607民初0607号
【委 托 人】林*(被告)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
【代理结果】原告撤诉,被告仅需支付租金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徐碧玉 律师
一、基本案情
被告林*(委托人)与原告侯*荣于2015年9月1日签订《店铺转让协议》,约定由被告林*承租店铺并使用原告侯*荣的营业执照,每月租金1万元,林*负责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经营亏损。后林*因经营不善,拖欠侯*荣2个月租金及其他水电费、客户预付、违约金未支付,随后侯*荣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林*支付款项5万8千元。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17年10月31日,林*委托我所代理本案,详细了解案情后,办案律师积极搜集与本案相似的法规案例,快速准备好应诉材料并积极取证、多次向店铺客户沟通取证。在办案过程中,办案律师曾多次与林*沟通谈判,通过专业的办案技巧,在一审庭审中,原告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方案:林*仅需支付原告租金2万元,原告即须当场撤回本案诉讼。以诉讼方式达成调解,并快速收到款项,达成了当事人的委托目的,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三、争议焦点
能否达成调解,免除被告支付除租金以外的其他款项的义务。
四、律师点评
诉讼案件取证工作非常重要,本案在律师介入向客户取证核实各项预付款项之前,原告的态度非常强硬,经调查取证、核实款项数额后,本律师将原告所主张的款项一笔笔有理有据地予以否定,原告迅速接受调解。本案中,以积极应诉方式使得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达成了当事人的委托目的,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