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花钱办户口 美梦落空起诉受托人
发布日期:2018-06-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来京务工的霍某为了方便子女上学,欲将户口迁至河北燕郊。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能办理燕郊户口的王某,还向王某付了5万元“委托费”。可钱花了户口却没办成,遂将王某诉至顺义法院要求返还委托费。近日,顺义法院判决王某向或某返还4万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原告霍某起诉称:原告在顺义工作多年,为子女上学便利,想把户口迁至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经人介绍认识被告,被告自称有能力帮原告落户,原告信以为真,遂交给被告5万元用于办理户口,被告出具收条,承诺40天内办成户口,如果办不成款项如数退还。可户口却未办成,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退还了1万元,拒不退还余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委托费4万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霍某与被告王某之间的委托事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对于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本院予以确认。被告王某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故原告霍某要求被告王某归还委托款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最终判决王某向或某返还4万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