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如何认定分居期间的债务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就可以判决其离婚。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在分居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其一,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应视为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二,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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