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抚顺特钢(600399)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
2018年3月22日,抚顺特钢(600399)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1月31日,抚顺特钢(600399)发布关于公司前期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及停牌核查的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同时公告称,鉴于本公告重大事项所涉内容可能影响公司以往年度年报数据,导致公司2017年及调整后以前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从而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形,且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抚顺特钢(600399)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买入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抚顺特钢(600399)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初步准备提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后续调查以及审判进展而作出改变)
齐程军律师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