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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社会主义
发布日期:2018-04-23    作者:单义律师
导读: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高等院校正在面临腐败问题的严重挑衅,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广大师生员工也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自觉尊重法律,自觉维护法律,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提高参加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受本身性质使然,高校完全有能力胜任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高校人才济济,设备先进,不论在建章立制方面还是在权力监控方面,都具有别人不可比拟的优势。(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正当的制度建设机制。
关键词:高校,反腐败,预防机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控
一、前言
世纪之交,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波澜壮阔,蔚为壮观,开创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好历史时期,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全面提高,贡献力度不断加大,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 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高等院校正在面临腐败问题的严重挑衅,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为此,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语重心长地指出,“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将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质量上,高校领导都要围绕大学创新与服务,思考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但与此同时,同样需要重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2]
二、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高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发展理论的升华,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自觉地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第一,坚持科学地分析和把握高校腐败问题的基本特征。高校的腐败现象和问题具有强烈的行业特点,也是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在高校的反映。虽然其发生蔓延总体上滞后于社会上同类案件若干年,但发展势头较猛,破坏力较强。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一是要适应“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重在教育,重在挽救;二是变“权力反腐”为“制度反腐”。要改变以前那种依赖上级机关或高校主要负责人的指示和干预开展“权力反腐”的工作局面,利用规章制度限制公共权力,促进勤政为民,实行“制度反腐”。三是变“以惩治腐败为重点”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并重”,实现反腐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防范,注重防微杜渐。第三,坚持统筹兼顾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进行全面把握、齐抓共管,又要注意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既要抓好专项整治、抓好纠风工作,又要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校园建设的软环境。
(二)必须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标志着我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我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论文发表。当前我国高校正在经历着重大的改革,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也要适应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第一,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党风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要进一步明确,建设理念要进一步端正,建设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建设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第二,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当中。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应当按照法治精神的要求,对高校的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公平处理和规范,体现社会正义。在执政执法活动中,所有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阳光校园建设,促进公正执政执法;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和平稳定。广大师生员工也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自觉尊重法律,自觉维护法律,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提高参加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必须建立健全高校惩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高校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格局、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把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措施,寓于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为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第一,要按照中共中央《实施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从高校实际出发,制定可行、管用和便于操作的具体办法。第二,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论文发表。第三,要坚持与时俱进,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相协调,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规划今后若干年反腐倡廉工作。第四,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认真总结、运用反腐倡廉实践中的基本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和创新。
三、建立健全“惩防并举,预防为首”的高校反腐败体系
从如何彻底解决高校腐败这个问题出发,高校反腐败体系建设既要体现我国反腐败体系建设的共性——“惩防并举”,又要根据高校性质的要求展现其个性——“预防为首”。这是因为,第一,法律对高校惩治内部腐败的权力有着严格的限制,加之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不大,任务不轻、权威不重,能力不强,办案过程中还经常面临各种干扰与阻力,甚至威胁与恐吓,所以高校难以胜任惩治腐败的重任。第二,高校在预防腐败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一是受本身性质使然,高校完全有能力胜任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高校人才济济,设备先进,不论在建章立制方面还是在权力监控方面,都具有别人不可比拟的优势。论文发表。所以,强调高校建立健全“惩防并举,预防为首”的反腐败体系,实事求是地引导高校将有限的反腐败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在对腐败分子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的同时,集中主要精力建立健全源头防腐长效机制,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对于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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