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手机短信跨省诈骗上万元,诈骗罪如何从轻处罚?
发布日期:2018-04-20    作者:程智华律师
手机短信跨省诈骗上万元
自2011年3月始,福建省南安市人郭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利用电脑连接手机短信群发器,随机向手机用户发送“银行卡被扣手续费”等各种虚假短信进行诈骗。2011年4月22日中午,郭某向湖南省平江县居民凌某的手机发送内容为“我行将在你的帐户中扣除费用1200元……”的虚假短信,凌某在收到信息后,按照信息提示打电话过去,郭某谎称凌某的信用卡被人透支5万元,凌某称自己只在邮政储蓄开有帐户,内有余额16000余元。郭某遂告诉凌某按照电话提示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安装“防扣费”系统,在郭某提示下,凌某将其帐上的15578元转到郭某账上。2011年4月中旬,郭某采用同样的方法从鲁某处骗取8000余元。
2011年9月26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诈骗罪如何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