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却拿到工伤赔偿,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搬运工遭车祸,没签合同也拿到工伤赔偿
孟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期间遭遇的车祸,单位应为其申报工伤。单位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拒不给其申报工伤。就此,孟先生起诉到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搬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庭审期间,孟先生拿出了此前搬家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两份材料。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搬家公司与孟先生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搬家公司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可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搬家公司给付孟先生工伤赔偿6.7万元。至此,孟先生依靠这两张证明又打赢了工伤赔偿官司。
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