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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及其认定程序
发布日期:2018-03-13    作者:110网律师
一、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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