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在同一单位,派遣工在用工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在待遇方面总会有点差别。那么,派遣工加班之后,会有加班费吗?如果有,应该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支付? 一、派遣工加班应该获得加班费
派遣工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同样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因此派遣工加班应该获得加班费。
二、派遣工的加班费谁来支付?
派遣工的加班费,应该由用工单位来支付。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是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2、并且,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因此,加班费由用工单位按照加班的具体情况向派遣工直接支付是合理的。
三、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用不用担责?
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有特别规定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但是当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也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有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