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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
发布日期:2018-0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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