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国外如何离婚,在外国的中国人如何离婚?
一、双方都在国外如何离婚
对于双方都在国外而无法回到中国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可在国内分别聘请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手续应当到国外当地的政府作公证,然后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如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可直接做公证,也可直接在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做公证。然后双方的代理人就可以在国内为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除以上授权委托的公证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以下文件:
1、双方及子女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书;
2、经过公证及认证的以下材料:
3、原告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相关财产证据。
二、在外国的中国人如何离婚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4、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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