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1)现场调查。
(2)检验、鉴定。
5日内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休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使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10日内内制作。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视为一个证据。
(2)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异议,应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同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59条要求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询。
二、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保留现场认清责任
通常在城市道路的追尾事故,基本上承担责任的都是后面的追尾车辆。加上现在提倡事故的快速解决,为了不给交通添堵应尽快将车辆撤离,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追尾一方的你就要立刻“清扫战场”,并乖乖地承担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暂时保留现场,并下车与前车司机进行如下确认:前车的刹车灯是否有效(尤其是晚上);前车驾驶员是否有酒后行驾嫌疑;如果是出租车,他是否在禁止停车路段紧急停车。
如果前车确实有这些情况的话,那作为追尾一方,肩上的责任可就减轻很多了。当然,如果并没有这些问题的话,那事故责任则相当明确,尽快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快速解决事故。
2、注意防止二次事故
车主第一时间应将事故车辆的位置用粉笔在地上做标记,然后迅速将车辆靠边。
打开车辆的应急双闪灯并尽可能远地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三角板或反光筒,等待交警处理。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保险起见,包括车上人员在内的所有人还应该撤离公路,在防护栏外等候。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以及“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问题的具体情况,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了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后续的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等程序。其中,受害方所关心的莫过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实践中,您在遭遇交通事故而向肇事方索赔的过程中如果有遇到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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