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被宰怎么维权?
外出旅游被宰怎么维权?
假期是出游的旺季,不少人都选择在小长假外出旅游开阔视野放松身心,但是旅游景区的不少宰客现象,往往会让旅游者感到心梗,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旅游时遇到黑店宰客该怎样维权的问题。
维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旅游法》第九条的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且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果旅行社存有上述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另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等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维权途径:
1、向旅游局、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游客遭遇宰客行为之后,可以向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旅游局在接到投诉之后会及时时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消费者协会也会直接出面进行调解或者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纠纷。另外游客也可以根据具体事实选择对应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比如购买商品价格高的明显不合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遭遇霸王条款、欺诈宣传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则可以向质检部门投诉等等。
2、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的就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了,游客可以依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3、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起诉维权
面临景区商家宰客和旅行社强制购物、违反合同等情形,游客可以与商家、旅行社协商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处理纠纷,也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或旅游合同等起诉进行维权。
宰客被罚的典型案例
欺诈消费者被判罚三倍赔偿
曲某在旅游途中到昆明市某珠宝珠宝店,以32000元价款购买了“冰翠”手镯一对、戒指一只,后经检验,发现手镯、戒指均为玻璃材质。为此,曲某认为该珠宝店以高额价款出售普通玻璃材质首饰的行为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珠宝店在明知其销售的涉案商品系玻璃制品,却以“冰翠”为名高价出售,诱导曲某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并以高额价款购买涉案商品,构成民事欺诈,最终法院判决该珠宝店退还原告曲某货款32000元,以及96000元损失。
雪乡宰客旅行社被罚并整顿
今年1月,“雪乡导游车上强售套票”的相关视频引发热议。经有关部门调查,黑龙江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商某某,在接待黑龙江雪乡二日游团队时在大巴车上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最终,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商某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两千七百八十元、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涉案的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十五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吴某某给予罚款二万元的处罚。
重庆某旅行社强制购物被罚并整顿
重庆云之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29元/人的价格组织昆明西双版纳6日游,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收客,然后强制游客消费。当地旅游局经审查属实后,以该旅行社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规定为由,依法对其处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