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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征地会有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8-02-07    作者:孙术校律师
土地征收是指有关部门为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的行为。但是征地的程序需要合法,如果征收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那么违规征地会有什么处罚呢? 
  如果政府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违规征地的处罚是什么呢?违规征地要怎么维权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文。
  一、违规征地的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二、违规征地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违规征地可能会受到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或者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更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等处罚。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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