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扎针灸扎死人获刑十年 无资质属非法行医
发布日期:2018-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现年47岁的周某无固定职业,为增加家庭收入,自2010年始,周某便经常在山上采集一些中草药泡药酒,在家里为关节炎、皮肤病、跌打损伤的患者治病,竟然也治好了三五十人。信心大增的周某又慢慢开始用拔罐、针灸等方式为村子附近的人治疗各种病症。
2012年2月28日,周某以针灸的方式给因身体不适前来就诊的唐某治疗,在其肩胛、胸部等部位扎了6针后,唐某感觉好转离开。离开后不久因感觉不适,唐某找来周某继续为其医治,周某再次在其肩胛、胸部扎了针灸。不久后唐某病情加重,在周某准备送其去医院时,唐某死亡。经鉴定,唐某符合针状物刺破双肺及心脏致气胸合并心包填塞死亡。周某归案后,称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未接受过任何医理学习和培训、没有任何相关从医经历。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医治疾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周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医务管理制度,对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造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法律严惩。法官同时提醒患者,应珍惜生命,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