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销售虚假游戏账号进行网络诈骗,收款之后玩失联
一、案情简述
29岁的郭XXXX原以代练游戏、开网店为职业。2015年年底,郭XXXX发现玩网络游戏的人越来越多,便决定在网上开店售卖虚假游戏账号。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妻子的哥哥张XXXX,得到了张XXXX同意。随后张XXXX又拉23岁的女孩刘XXXX入伙,三人便开始共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
他们先是在网店低价出售网络游戏的虚假游戏账号,待买家购买并将钱打入支付平台后,他们会再通过XXXX聊天工具告诉买家,得先确认支付货款后,他们才会把游戏账号和密码随订单一起发给顾客。但实际上,只要买家确认支付货款,郭XXXX三人就把买家的XXXX号删除,直接玩失联。
二、法院判决结果
经查明,郭XXXX三人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共诈骗全国各地48名被害人现金共计24151元。案发后,他们的家属已代三被告人全部退还了涉案赃款。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XXXX、张XXXX、刘XX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均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从轻作出判决,对三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