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涉外婚姻不同于国内婚姻,当事人可能会不知道哪里的法院有管辖权,想起诉离婚不知道该怎么具体去操作?那么涉外起诉离婚,究竟归哪个法院管?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
1、一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另一方在国内居住,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不管哪一方起诉,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分别在两个国家法院起诉的,国内法院亦有管辖权。
2、双方(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非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法院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双方(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4、双方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5、双方(中国公民)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涉外婚姻分为多种情况,每种情况根据具体详情分别来确定离婚时的管辖法院。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