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8-01-18    作者:孙术校律师
结构已严重损坏,不能支持人们正常居住的房子就属于危房。危房是应该被拆迁重建的。而危房在拆迁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哪些呢?危房改造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一、危房拆迁赔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危房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双方都可以通过协商获得对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