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强制执行款项到位,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部分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强制执行款项到位,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齐程军律师团队) 2017年底到2018年初,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案的强制执行到位,部分投资者已经拿到获赔款项,另外部分案件仍在继续推进强制执行程序,齐程军律师团队也将尽快推进。
海润光伏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期间买入海润光伏(600401)股票,并且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