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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虎律师接受华夏时报网采访,谈“钱宝”涉嫌非法集资案
发布日期:2018-01-09    作者:赵虎律师
事件起因:
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消息称:“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7年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调查。”
据悉,钱宝网的运营模式是用户注册成为钱宝网会员并缴纳保证金后,每天签到,并去“任务大厅”领取“看广告”、“填写问卷”、“试玩游戏”等任务,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钱宝网用户缴纳10万元保证金,并保证每日完成签到、“看广告”等任务,就能每月获得最低4000元,最高过万元的收益。以此计算,钱宝网的年化收益率在40%以上。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自从张小雷自首消息出来后,钱宝网投资人心态也出现了“两极分化”:一边是部分投资人认清现实,表示“玩的时候就知道是赌博,现在已经去报案了”;另一边则是一些“宝粉”从之前质疑“张小雷被抓”是假消息,到如今力挺张小雷坚决不报案,甚至还曾去公安局拉横幅要求“释放张小雷”。
那么,钱宝网的年化收益率在40%以上是否合法?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该怎么处理?
华夏时报网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
 
赵虎律师观点: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表示:
首先,金融投资的根基在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的收益水平大约在10%左右,如果正常投资的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这个基本上是符合实体经济收益水平的;如果投资年化收益率达到了40%,这种投资收益是没有支撑的。
其次,因为投资人在该案中不是犯罪嫌疑人,他们是受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失是要退还的。很多投资人想知道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那就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了,要看最后盘子里还剩多少,公司和老板还有多少财产可以变现、其他犯罪嫌疑人是否会积极主动上交自己获利的部分。当然了,时间肯定是漫长的,或许一年、或许两年,但如果不去报案不去登记,那办案机关就不知道谁是受害人,最后追缴的资金自然就不会分给真正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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