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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时,回复对方的要求有期限吗?
发布日期:2018-01-02    作者:张梅律师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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