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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7-12-26    作者:张梅律师
一、二手房买卖要什么资料
出方:
1、 房产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私章、户口本原件;
2、 共有房屋出售须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
3、 单位出售自管房: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有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其同意出售的意见原件,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文件;
受方:
1、 转让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私章、户口本原件;
2、单位购置房屋须提供房管局同意购房的批文原件及单位营业执照(事业法人 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二手房产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买卖契约;(原件)
4、户型图(1份);
收件:
1、双方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收件窗口审验、查档符合收件条件的由收件人员在契约右上角加盖“可受理章”将资料返给当事人,申报价低于指导价的告之评估;
3、当事人持资料到地税窗口办理缴纳地税相关手续;
4、持地税窗口盖章的相关资料返回原窗口收件;
办理:
1、微机录入、扫描、计算税费、出具收件单;
2、将实物及微机资料整理转交市场中心复审;
3、经市场中心审核将电子信息及实物资料转产权中心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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