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夫妻收养4年女孩被抱走 亲生父母称收养不合法
发布日期:2017-12-26    作者:丁嫣律师


  儋州男子张先生和妻子阿丽结婚多年,他们生育了两个儿子后,还想收养1个女儿。经过亲友牵线搭桥,他们收养了王某某夫妇刚生育的1个女娃。在他们收养了4年后,该女娃却被王某某夫妇抱回去了。张先生夫妇对此非常不服气,他们将王某某夫妇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补偿抚养费3.5万元及误工费 3.3万元。儋州法院认定收养无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