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索赔公告
*ST昆机(600806)投资者索赔征集令 (齐程军律师团队) *ST昆机(600806)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5年11月11日到2016年2月5日之间买入*ST昆机(600806)股票,并且在2016年2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昆机(600806)股票,可向*ST昆机(600806)等主体提起索赔。 同时,在2014年3月29日到2017年3月20日之间买入*ST昆机(600806)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昆机(600806)股票的投资者,也可启动索赔工作。 齐程军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