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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案件 呈现四个趋势
发布日期:2017-12-18    作者:单义律师
随着网络平台的普及和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加网络诈骗呈现出案件高发的态势,并异化出不同的技术形式,让防范和打击治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据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调研,发现电信诈骗在作案组织、作案地域、作案手段、行业监管等方面呈现四大趋势亟待引起关注。
    一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行业监管亟待规范化。当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导致公民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肆意泄露。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熟人等非法渠道可以轻易购买个人信息,已成为引发电信诈骗的源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在电信诈骗中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购买个人信息锁定作案对象,冒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以投资六合彩、购买保健品、兼职信誉刷卡等名义实施诈骗;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购买个人信息获取作案工具。2014年以来涪陵法院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中,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占比高达42%。
    二是高科技渗入犯罪领域,作案手段呈专业化趋势。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社交软件、网络理财产品、网络支付平台的普及,高端科技手段逐步渗入电信诈骗领域,作案手法日趋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作案手段已从最原始的发短信、打电话等发展到使用电话群拨、换号改号、植入木马病毒、网络虚拟转账、建立专门诈骗网站等高科技手段。
    三是诈骗团伙层级管理,作案组织呈公司化趋势。普通的电信诈骗犯罪成员多以地域、家庭关系为纽带形成具有团伙性质的犯罪组织。而现在犯罪团伙已趋向于从分散化、临时性的组成模式,转化为建立专业的诈骗公司,形成分工明确、层级管理的犯罪组织,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业绩考核等管理,并定月核发工资。2014年至今,该院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中,以团伙方式作案的有23人占比达52.1%,其中以公司化模式运作的有10人占比22.7%。
    四是外来人员作案占比高,作案地域呈流窜化趋势。从作案人员地域来源看,本地人员作案较少,以外来人员作案为主,在所有电信诈骗案件中外来人员作案的有14件39人,占比高达70%和88.6%。从具体作案地域分析,逐步从单地作案转向多地流窜作案。流窜作案往往伴随着作案时间长、受害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打击难度大等特点。犯罪人员在多地流窜,不断转移作案地,给抓捕、调查、取证、退赃等工作都带来较大困难。2014年以来,涉及流窜作案的有5件,占比达25%,已成为亟待引起关注的作案趋势之一。如曹某等2人诈骗案,曹某大、曹某清虚构贷款公司,以提供贷款需缴纳利息、评估金的方式进行电话诈骗,在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多地流窜作案4次,历时1个多月,诈骗金额达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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