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发布日期:2017-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区分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挪用的对象是公款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都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1.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将公司资金借给其他公司的行为也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这一行为并没有导致公司资金丧失
4.单位向单位借款的行为,不成立抽逃出资罪,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