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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证据规则
发布日期:2017-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该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书证的提供者应尽量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副本、抄本、复印件等非原始材料,则必须提供充足理由加以说明,否则,该书证不具有可采性。

  最佳证据规则强调书证的真实性、可靠性,因为抄件或复制件存在虚假的可能性较高。

  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最佳证据规则,《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3条第1、2款和《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8条作了类似规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最佳证据规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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