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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发布日期:2017-12-10    作者:郭庆梓律师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认定工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未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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