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原则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其性质可以总结为一下几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不能采用的分配原则:
1、死亡赔偿金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2、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先分得一半,剩余的一半再进行分配。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在照顾无劳动能力的人及未成年人的原则上去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