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时间如何计算?
一、什么时候返还彩礼
彩礼的性质是民间习俗,首先是当地有这种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符合第(一)项,则随时可以要求返还;如果符合第(二)、(三)项的情形,则必须是离婚后才能要求返还。
二、返还彩礼的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情况下,有关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什么时候返还彩礼”和“返还彩礼的时间如何计算”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虽然男女双方取消婚约后,需要返还彩礼。但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针对以上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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