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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发布日期:2017-11-20    作者:刘琬琳律师
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30 11:58)    点击:82
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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