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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11-09    作者:涂宗华律师
在债务的清偿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共同债务的范围。
现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       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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