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因经常发生矛盾,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李某所有,李某补偿给王某30万元。离婚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女方李某的名下。但李某一直没有支付30万元给王某。一年后两人都未找到合适的对象,经朋友的劝说,两人复了婚。生活在一起后又矛盾不断,认为日子还是不能继续过下去,又要离婚,咨询财产该怎么分? 第一次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那么当复婚时,房屋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跟男方无关。当然男方也是可以主张要求女方支付30万元,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并不会因为复婚后债务就可以消灭。不能因为复婚就认为第一次的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 现在有很多家庭为了买三套或者多套房屋,为了规避房屋的限购政策,采用“假离婚”的方式,约定房屋在一个人的名下,离婚后买房再复婚。这样做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离婚没有真假之说,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人所有的话,那么即使复婚,房子也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跟另一方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