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发布日期:2017-11-01    作者:李丹律师
随着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很平常的事情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离婚同样也是。但是现在生活节奏很快,很多人可能没有时间去办理离婚。那么,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离婚的手续又有哪些?小编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一、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只能选择后者。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二、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的全部解答。离婚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进行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到场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还有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是可以一个人去法院进行起诉的。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办理离婚需要带好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手续依法进行。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