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杯醉驾出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案情简介:贪杯醉驾出事故致人死亡 2016年12月19日0时10分,玉某醉酒驾驶其所有的小型轿车由平南县往平山镇方向行驶,韦某驾驶搭载何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其对向驶来,当两车行驶至211省道某路段会车时,玉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越过中心线横向驶入左侧车道,小型轿车右侧与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后冲出右侧路边的旱沟,造成韦某当场死亡、玉某和何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韦某父母将玉某及肇事小车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51787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认定玉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韦某、何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死者家属维权获赔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认定结果,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依法予以采信。韦某因本次事故导致死亡,经过审核证据、开庭审理,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为250823.56元。由于玉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限内。根据本案案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保险期限内赔偿109052.97元给原告,交强险赔偿不足的141770.59元,原告放弃追究玉某的赔偿责任。综上,法院一审判决,死者韦某父母获赔109052.97元。
律师说法: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双方事故责任,民事赔偿按责任比例承担;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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