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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7-10-16    作者:孙术校律师
实践中,有的债务人是因为自身没有还债能力因此而不还债,但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债务人恶意不还债。那么要是遇到了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话,才是该如何来处理呢?
  一、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
  (一)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二)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您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四)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您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您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二、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此简单明了的一句话,大家都听得懂、都能理解,欠他人钱财是一定要还的,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可就这一句话,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法律即对它的定义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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