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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纠纷
发布日期:2017-10-12    作者:110网律师
很多时候,在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况下也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而此时产生了纠纷,就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也就要求当事人能够正确的来处理这类纠纷。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纠纷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的解除权
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不合格承租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还有可能构成违约


面对解除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应该知道要怎么处理才好,这样才能减少纠纷给自身造成的损害。而实践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其实都是有权利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过要是出现违法或者违约解除的情况,那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本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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