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哪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2017-10-10    作者:110网律师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况如下: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劳动者已经退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是不予受理的。  
5.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这一类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使用非法雇佣的童工严重问题。  
6.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调整,不能申请。  
7.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工伤申请怎么写?关于这些问题的咨询请联系律师365,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具体问题,为您做最专业,最全面的法律分析,帮助您解决疑问,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网络。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