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遭遇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收集哪些证据?
发布日期:2017-09-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家庭暴力是一个隐性的暴力,不容易被外界所发现,对家庭暴力我们除及时寻求帮助之外也要知道向什么单位寻求帮助,遭遇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收集哪些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韩某与丈夫刘某结婚多年。两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结婚后,刘某动辄对妻子大打出手。刚开始,韩某对丈夫的殴打忍气吞声。后来,刘某甚至恐吓韩某的家人。

8月,韩某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某离婚,同时向高平市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法院及时依法予以受理。在申请书中,韩某称,婚后她时常被刘某无故殴打,并且刘某时常威胁、恐吓她及家人。韩某认为,刘某严重影响了她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韩某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法院认为韩某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韩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对申请人韩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同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同时,民事裁定书还被送达至刘某住所地派出所及其工作单位。

如被申请人刘某违反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遭遇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收集哪些证据?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从事前预防,到事中处置,再到事后救济及到报警、告诫、人身保护、庇护、就医、鉴定、调解、心里疏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行为矫治等多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目前遭遇家庭暴力寻求救济的途径来说,主要有以下七种途径:

1、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5、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7、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如果当事人想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那么就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这其中的证据就非常关键,通常来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搜集以下证据: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搜集证据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一方来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且也不知道如何固定证据。此时建议最好可以咨询一下人身安全保护令专业的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