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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
发布日期:2017-09-18    作者:尹朝阳律师
债权人威胜公司追讨债务,债务人乐山公司拒绝配合履行法律文书已经确定的支付义务,本代理律师同时调查发现,债务人有部分款项未通过公司账户入账收款,可能涉嫌有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实,因而,在申请执行中,通过司法途径初步判断乐山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后,法院指定了清算管理人,并委托了会计事务所审计其资产,资金流向,评估公司资产状况,最终确定,负债率达到203%,因而,债权人利益受到极大影响。2017年9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报了清算程序、决议事项,同时确定,法定代表人涉嫌职务侵占罪、骗取银行贷款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案亮点:1、从接案后第一时间,通过司法途径确定了债权;2、依法最短时间查清公司债务情况,公司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债权人利益情况;3、依法打破实际控制人以公司为挡箭牌,承担法律责任,追回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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