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拿馒头蘸汤吃,法律分析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近,一则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一组在留守儿童教学点拍摄的照片,令网友心中五味杂陈:先是惊诧,然后感动,最后心疼。
记者在安徽临泉县孙庄教学点采访时,偶然发现,有个小女孩的举止有点不同寻常。周围的同学都有馒头和菜吃,就餐时她却把菜装进塑料袋里,自己拿馒头蘸汤吃。老师见状,又给她加了一碗菜,她依然不吃,继续把菜倒进塑料袋里。
原来,她是一名留守儿童,父亲在外打工,她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塑料袋里的菜,她想带回去给爷爷奶奶吃。
记者了解到,除了这个小姑娘,该教学点还有其他九名学生,一共有四位教师负责他们的学习生活。
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是我国市场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伴随现象。
大多数农民工夫妇出于工作繁忙程度、生活消费金额和务工最终目的的考虑,不得不忍痛将自己的孩子留在家里由父母或亲戚照顾,这些孩子因父母常年外出务工无暇被其照顾而被冠名为留守儿童,可见,留守儿童的出现是大多数父母勤劳致富的理性选择和无奈之举。
一、留守儿童的物质人格权保护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均外出务工挣钱,留守儿童的实际监护人难免受到抚养儿童的经济约束,而留守儿童尚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加之国家关于社会禁止招收童工的监管,意味着留守儿童的生活来源和生存保障来自于实际监护人。
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保护问题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义务复合型权利,由于留守儿童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因此,留守儿童是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父母、实际监护人、学校、老师等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其受教育权的主体均为义务主体。
三、留守儿童的犯罪矫正问题
青少年犯罪已经是我国社会倍受关注的问题,一个个心灵纯洁的天使如何能在短短的人生初期褪化成一个应受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的恶魔,这是一个全世界、各学科和长时期研究的课题。国家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和方法向青少年普法,青少年犯罪仍难以杜绝,既然必然有一部分青少年误入歧途,那么,就需要探寻有效地矫正方法来实现对犯罪青少年心理的净化。
四、留守儿童的亲情看待问题
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自己尚能通过劳动赚取较农业收入可观的务工收入时,其必然片面追求经济财富的积累,然而,当他们在自己能力难以维系其在城市中辛苦的生活时,其必然产生退隐于家的想法,事实上他们也只能退回农村才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而这时,已经长大的留守儿童多数会像自己父母那样背井离乡、远离家人去城市积攒自己的财富,此时,这些二代农民工也将逐渐为人父母,迫于生活压力而没有长远规划的打工者可能会让自己的子女也成为留守儿童,从留守儿童成长起来的农民工也许会反思自己的现状希望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然而,其在场监护的缺失及其父母的打工思维定势和务工收益自满将难以使二代留守儿童得到良好的生活学习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