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发布日期:2017-09-11 作者:
李丹律师
根据《合同法》第392条规定,仓单持有人在提取仓储物时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时提取仓储物;
2、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应当支付超期保管的仓储费;
3、对超过储存期间的仓储物,虽经保管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仍无法避免仓储物出现损坏、变质等现象的,其损失由仓单持有人承担;
4、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
5、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应当凭仓单,并缴回仓单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或者不提取仓储物的怎么办?
»
仓储人根据仓储合同向D/O提货单持有人交付货物是否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
»
仓储人根据仓储合同向D/O提货单持有人交付货物是否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
»
仓单持有人不提取货物怎么办
»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
如何确定仓储物的提取时间?
»
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前或逾期提货的,应如何确定仓储费?
»
商业秘密信息被持有人以为的人知晓是否受到商业秘密保护
»
"小黄车"商标持有人起诉ofo侵权:索赔300万元
»
承运人无单放货后对追回货物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提单持有人应承担的迟延提货责任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