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发布日期:2017-0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编报和下达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办理依据
人计发〔1990〕17号、人发〔1996〕55号、粤人发〔2002〕201号、穗人计〔1997〕1号
办理条件
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有相应空缺数。
办理程序
1、市直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需向本处提出申请。2、本处根据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下达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指标和工勤技能人员指标。
所需材料
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批文复印件
受理地点
府前路1号4号楼307室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
020-83126121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
链接地址
//www.hrssgz.gov.cn/vsgzhr/
资料转递途径
法人单位送审→主管部门审批等。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备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