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说明文件
发布日期:2017-0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出具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说明文件 办理部门: 经贸发展局
办理窗口: 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1号楼“双创”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政策申报窗口 联系电话: 028-83378262
联系地址: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发展局70号窗口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包括企业简介、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纸质材料加盖鲜章1份;
2、外商投资企业开设店铺申请表纸质材料加盖鲜章1份;
3、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
4、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护照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
6、拟开设店铺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店铺对周围其他商业网点、就业、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和文化景观等方面影响的说明)纸质材料加盖鲜章1份;
7、拟开设店铺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
8、工商局出具的拟开设店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新注册企业提供)。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公布)第十二条第(十一)款、第十三条第(九)款;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5年第30号 2006年1月9日公布);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2006年11月3日商务部令第22号公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通知》(成府发[2006]46号)。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出具《开设店铺批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经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是否准予审批转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