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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8-16    作者:刘琬琳律师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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