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多久
1、普通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总则188条),这是民法总则最新修改内容,同时删除了一年诉讼时效的四种情形:即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三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
3、四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
4、五年诉讼时效: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保险法27条)
5、六年诉讼时效: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
6、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