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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些你注意到了吗?
发布日期:2017-08-12    作者:孙术校律师
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些你注意到了吗?
2017-01-04 10:10:2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是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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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性辞退
    劳动者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非过错性辞退
    非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并且应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存在以上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是如果上一个月的工资明显低于前12个月工资的,可以要求按前12个的平均工资。对于非过错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对于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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