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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何时了?不少作者不知道别人用图需付费
发布日期:2017-08-04    作者:110网律师
  网络上流传着“一图胜千言”“有图有真相”的俗语,然而在视频、音乐的正版化渐成主流的今天,图片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与传统媒体使用图片相比,网络才是图片侵权盗版的“重灾区”。在图片侵权泛滥的背景下,一些图片作者奋起维权,图片版权诉讼案件呈现出增多的趋势。
  图片版权的那些“坑”
  ①使用明星肖像。②去掉图片logo当自己的。③图片网站的版权归属于谁?
  如何避免图片侵权的呢?如果你也在为图片版权担心。
  ①提供海量的免费图片。②以活动收图,既解决了版权问题,还提高粉丝黏性。③同步自建图库,打造专属图库。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
  1) 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 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 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关法条:
  根据《著作权法》等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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