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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被超期羁押,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8-04    作者:赵双剑律师
刑事拘留后被超期羁押,该怎么办?犯罪嫌疑人因偷窃、诈骗等犯罪行为,被警方拘留后,时常会出现其没有被逮捕而被长时间羁押,或其家属长时间没有收到新消息的情形。这时,警方就已经涉嫌超期羁押了。那么犯罪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呢?
被刑事拘留后遭超期羁押,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一般都会被警方刑事拘留,以便对案件进行侦查。但是,有些时候由于警方办案不力等各种原因,往往会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也不超过37天。
当有亲友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超过37天,仍没有被逮捕的,其家属应该及时向警方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过37天,仍没有向法院提请批捕的,就是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其家属或辩护律师,都可以要求警方放人。
如果警方没有正当理由不放人,又没有提请检察院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向相应的公安局、检察院举报投诉,或向上一级的公安局、检察院举报投诉,尽可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了,如果不清楚其中流程,或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刑事拘留超期羁押的,最好找个刑事刑事拘留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合理合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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